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李璟诉王国志、王改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9-05 08:48:5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国志、王改茹:

    本院受理原告李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1081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九月五日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519498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