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亚楠诉寇全召、魏焕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9-11 10:11:15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寇全召、魏焕芝:
本院受理原告杨亚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81民初30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寇全召、魏焕芝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杨亚楠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电话:0374-8351080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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