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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永杰诉被告马书琴、连书伟、李现周追偿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09 16:24:31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马书琴、连书伟、李现周: 本院受理原告李永杰诉被告马书琴、连书伟、李现周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三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预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孙聪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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