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宋栓柱诉河南省国宏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10-16 08:53:0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省国宏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宋栓柱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1081民初2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魏艳芳

电话:0374-8351065


责任编辑:孙聪芸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519591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