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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明宇抛光材料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深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5 10:17:5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告

深圳市深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禹州市明宇抛光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1081民初5469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O一七 年 十一 月 十五 日

责任编辑:孙聪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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