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禹州市法院召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禹州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七指导检查组杜新禹组长和市委人才办李红领主任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建民代表党组作动员报告。会议由党组副书记李海运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孙亮宣读了禹州市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接着,冯建民院长代表院党组做动员报告。冯院长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部署、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进法院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要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查摆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是否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最高标准,是否落实司法便民、为民、护民的举措,是否落实审判质量年、调解年活动的要求,是否做到透明司法、文明司法、人文司法。要深入查摆懒惰症、虚假症、扯皮症、浮躁症“四大机关顽症”和欺上瞒下、消极埋怨、推诿扯皮、患得患失“四种不良作风”的问题;三要紧密联系法院实际,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转变服务观念、树立大局意识。转变司法观念,树立为人民司法意识。转变政绩观念,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意识。要切实转变重“显绩”轻“潜绩”的观念,不仅要提高结案率、调撤率、执结率,而且要努力做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要切实转变重当前轻长远的观念,不仅要做好涉诉信访稳控工作、减少非正常上访,而且要注重源头治理,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要积极开展“调解年”活动,把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彻底破解“执行难”问题。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生命线”工程。四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整体推进。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再接再厉,攻坚克难,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抓好队伍建设,真正做到在学习中深入实践,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
最后,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七指导检查组杜新禹组长作了重要讲话。杜组长再次强调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并就如何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党组书记、院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法院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选择一些更适合法院特点的“自选动作”,使活动更富有特色,更符合法院实际。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学习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双推进、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