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银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禹州市华洋石英石有限责任公司、唐站廷、李春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2 15:31:08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禹州市华洋石英石有限责任公司、唐站廷、李春贤:
本院受理原告禹州市银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81民初51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 年 一 月 二十二 日
责任编辑:孙聪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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