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杰诉被告马书琴、连书伟、李现周追偿权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6 09:01:27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马书琴、连书伟、李现周:
本院受理原告李永杰诉被告马书琴、连书伟、李现周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三人公告送达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2017)豫1081民初58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三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法。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禹州市人民法院
2018年元月8日
责任编辑:孙聪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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