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张根林诉杨光彬及周钊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31 17:10:57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杨光彬:

本院受理原告张根林诉你及周钊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在法定上诉期内,被告周钊锡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孙聪芸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519929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