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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平诉任建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06 15:54:14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告

任建文:

本院受理原告王翠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火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二月六日

责任编辑:孙聪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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