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少锋诉李沂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07 10:46:42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沂毫:
本院受理原告马少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1081民初59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八年二月六日
责任编辑:孙聪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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