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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怀申诉殷鸿展和第三人禹州市夏都办南关社区居委会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08 09:16:26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殷鸿展:

本院受理原告冀怀申诉你和第三人禹州市夏都办南关社区居委会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冀怀申的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原告的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一八年二月七日

责任编辑:孙聪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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