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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洋诉连国辉及时秋霞申请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9 16:01:46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时秋霞:

本院受理原告张洋诉连国辉及你申请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该案件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81民初5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 三 月 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李晓霞   185*****

    告:孟奇139185*****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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