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樊延军诉王春旗、张晓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发布时间:2018-04-24 16:35:17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春旗:
本院受理原告樊延军诉你及张晓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樊延军于2018年4月9日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及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 四月 二十四 日
承办法官:李晓霞185*****
上 诉 人:樊延军139185*****
责任编辑:任璐璐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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