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 禹州市葛占举等18人团伙涉黑案,在禹州市法院公开宣判。长期祸害乡里、危害一方的黑社会犯罪团伙主犯葛占举,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等六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葛占举笼络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犯罪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禹州市区长期有组织地从事犯罪活动,祸害百姓。2008年12月该团伙被打掉后,经过近10个月的周密侦查,禹州市检察院于2009年10月19日向禹州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办案法官在认真查阅130多本卷宗的基础上,于11月19日、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被告人葛占举、梅胜强、陈兆阳、罗军伟等主犯百般狡辩、互相推脱,拒不承认自己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余成员则大都当庭认罪。经过近24个小时的审理查明,四年来,以葛占举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共作案数十起,触犯6项罪名: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05年初,被告人葛占举笼络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以葛占举为首,以梅胜强、陈兆阳等9人为积极参加者,程珂、蔡垒等8人为其他参加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他们通过在禹州市开发房地产、非法插手他人经济纠纷等方式,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从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谋取利益,并利用所得资金笼络组织成员、购买刀具等作案工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故意伤害罪。2005年6月27日晚,被告人梅胜强、王斐斐、周帅、樊亚星、罗军伟在被告人葛占举的指使下,由罗军伟找到被害人赵某行踪后,由梅胜强驾车,去到禹州市东商贸八仙门附近,葛占举、周帅、王斐斐、樊亚星持刀将赵某砍致重伤。2006年6月27日上午,被告人葛占举因开发房产同王某产生矛盾,遂指使被告人梅胜强、侯俊杰、王斐斐去到禹州市流星花园持刀将王某砍致重伤。2008年5月15日晚7时许,被告人葛占举插手他人邻里纠纷而指使被告人梅胜强、陈兆阳、侯俊杰、樊亚星、楚新创、程珂等去到禹州市东环路与东政巷交叉口将被害人白某打致轻伤2008年11月25日凌晨,被告人蔡垒、王向东因琐事同孙某发生纠纷,伙人把孙某骗到禹州市东商贸彩虹桥附近后将其砍致轻伤。
非法拘禁罪。2006年2月28日上午,被告人王博以其姨妈苏某在被害人方某处看病病情加重而让方拿钱看病为由,纠集被告人葛占举、梅胜强、陈兆阳、罗军伟、侯俊杰、王斐斐、樊亚星等将方某挟持至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限制人身自由7天,期间,一伙人对方某多次实施暴力殴打、侮辱,并致其轻微伤。
故意毁坏财物罪。2005年12月24日上午,被告人葛占举开车在禹州市第一汽车站附近与七路公交车售票员发生口角,葛占举对该售票员实施殴打。当天下午,两车又在禹州市“梅园大酒店”附近相遇并相撞,尔后葛占举带领被告人陈兆阳伙同王斐斐、樊亚星去到禹州市大禹像附近,将该公交车砸坏; 12月30日,陈兆阳在葛占举的指使下,又纠集胡绍锋、孟令保、党栋梁等人去到禹州市南五里,再次将该车砸坏。2008年12月份,被告人陈兆阳与张某因所谓的“债务”产生纠纷,遂向葛占举汇报此事,葛占举当即指使梅胜强、楚新创、程珂、杜贯男持钢管、铁锤去到禹州市中华药城对面,将张某停放在此的“本田奥德赛”商务轿车砸毁。2008年5月份,王宗飞(已判)之父王某与同行的吕某生意上有矛盾,王宗飞为达到不让对方继续经营的目的,遂通过被告人程珂,雇佣葛占举等人,让其将吕某位于禹州市颖川办事处隔壁的“格力”空调专卖店砸毁。被告人葛占举、梅胜强、陈兆阳、罗军伟、侯俊杰共谋后,由葛给梅、陈、罗、侯每人现金1万元,指使四人分头实施破坏行为。2008年5月18日下午、22日凌晨,陈兆阳、梅胜强先后分别指使孟令保纠集人员砸毁该店,被告人孟令保纠集被告人蔡垒、王向东、姜帅涛等人先后两次到该空调店砸毁部分物品;随后的一天晚上,罗军伟、侯俊杰又用油漆泼至该空调店门柱,并用火机引燃未果。
敲诈勒索罪。2007年5月份,梅胜强、陈兆阳、侯俊杰、王斐斐等,以梅胜强在三监狱对面第二加油站加到劣质油为名,到该加油站闹事,敲诈该加油站93号汽油500升。2008年11月29日,葛占举、梅胜强、陈兆阳以在禹州市郑平路万里一站式刷车厂刷车时丢钱为由,纠集多人在该刷车厂闹事,敲诈该刷车厂现金3000元。2005年8月13日9时许,胡绍锋、党栋梁伙同他人去到禹州市中医院,以该院医生李某值夜班期间非礼女医生赵某为由,在中医院办公室内,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让李某赔偿现金1万元。2008年9月,被告人葛占举、梅胜强、陈兆阳伙同胡建华(另案处理)以刘某在禹州市三官庙街开发房地产影响张某采光为由,敲诈刘某现金人民币35000元。
寻衅滋事罪。2008年8月份,被告人葛占举为何某调动工作未成,便怀疑是何的前夫王某背后使坏,遂指使梅胜强等寻找并砸毁王某的轿车。8月29日,被告人梅胜强、侯俊杰、楚新创在禹州市体育场东门附近将王某的“东风悦达起亚赛拉图”汽车砸毁; 9月25日,陈兆阳带领孟令保、蔡垒、王向东等人去到禹州市大同路口对王某进行殴打;事后葛占举感觉气没出来,又于 9月27日指示梅胜强、侯俊杰、樊亚星、楚新创,去到禹州市大同路口再次将王某的汽车砸毁。造成王某一家无法正常生活,王某被迫调离禹州工作。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葛占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指示并直接参与多起犯罪活动,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但鉴于有重大立功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其他17名被告人也组织、领导或参与以葛占举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从事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且均系共同犯罪,遂依法分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