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阵阵鞭炮声中,李聚山等9名申请人举家告别4年前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屋,高高兴兴的搬进了位于禹州市西大街某小区的住宅楼,并簇拥着把一面上书“法官倾力解民忧,居民灯节迁新居”的锦旗,送到他们的特邀嘉宾禹州市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李建五等同志手中,饱含热泪,一遍又一遍的感谢法院执行干警,半年多来既是执行员,又兼任开发经理,最终使拖延多年的烂尾楼交了工。
2004年2月,李聚山等9户居民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从自己的平房迁出,又交纳部分购房款,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住宅楼,并约定2005年7月30日前交房。楼房主体完工后,工程一直没有进展。他们在与开发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07年3月将开发商某公司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某公司限期交房,并赔偿因延期交房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告某公司法人代表下落不明,办公人员人去楼空,承包该工程的施工队因缺少资金不肯复工,致使案件长期无法执行,李聚山等9户申请人四处上访。
去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启动后,禹州市法院抓住机遇,成立以副院长秦学海、执行局长吴延成、执行一庭庭长李建五等同志组成的工作组,专门负责该案的执行工作。他们一方面耐心说服施工队负责人,在法院担保工程款兑付的情况下,恢复了正常施工;另一方面,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悬赏执行等多种方法,强制执行到29万元工程款,由李建五庭长直接负责向施工队分期兑付。在此后的几个月里,李庭长像一个开发经理,整天奔走于自来水公司、电业局、建设局、建材市场、玻璃安装商店之间,一个灯泡、水龙头的安装,都凝聚着李庭长的心血和汗水。在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去年腊月二十五整个工程全部完工。
然而,由于5万元的工程款缺口均为工人工资,工人拿不到工资迟迟不交楼房钥匙。申请人眼望新房无法入住,李建五同志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去年年三十一大早,李建武庭长便赶到了被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家门口,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才叩开了张家的大门,把长期在外躲帐的张某堵住。经过耐心的说服教育,张某当天通过亲戚朋友凑足5万元钱。中午一点多,李庭长不顾疲劳又驱车60多公里,将工程款送到工程队负责人家中,取回了申请人盼望已久的钥匙,使这起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积案,终于在近日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