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翠平诉任建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07-02 08:23:56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任建文:
本院受理原告王翠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081民初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火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Ο一 八 年 七 月 二 日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网法院公告栏中登载
责任编辑:任璐璐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
豫公网安备 4110810200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