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戴强诉刘晓东、赵艳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07-13 16:09:22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晓东(禹州市郭连乡岗孙村2组人):
关于戴强诉你及赵艳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8)豫1081民监1号民事裁定: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终止原判决的执行。因你下落不明,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该裁定,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领取该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 年 七 月 十三 日
责任编辑:任璐璐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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