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崔世伟、王丽丽:
本院受理原告禹州市兴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禹州市翔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崔雷振、桑鹏翔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8年11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本公告在禹州市法院网法院公告栏中同时登载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马会娟
办公电话:0374-835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