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景瑞华(又名景瑞花):
申请执行人梁允伟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3)禹民二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李国民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南恒力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豫恒房估字[2018]07123FY号关于登记在你名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80号9号楼1层9S1020号、1021号商业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估价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二日
承办单位:执行局 承办法官:曹法官
电话: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