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焦双锁诉河南省禹州市瑞龙汽贸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10-17 16:26:3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省禹州市瑞龙汽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焦双锁诉你、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81民初203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联系方式禹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 0374—8351092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网法院公告栏中登载
责任编辑:任璐璐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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