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吃喝玩乐的需要,两青年竟心生邪念,意图将同学拐卖到外地做“小姐”,结果将自己送进牢狱。这是禹州市法院1月25日宣判的一起拐卖妇女案。
包某、张某系禹州市鸿畅镇人,高中毕业后不务正业,整日游手好闲,聚在一起吃喝玩乐,出入一些鱼龙混杂的场所,还染上了玩赌博机的恶习,时常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以供挥霍。为了弄钱潇洒,二人竟心生邪念,将歹毒的目光瞄向了高中女同学王某,预谋将其拐卖到外地做“小姐”。
2009年9月15日晚,张某以邀请王某出去吃饭、娱乐为借口,将王某从家中骗出。包某开车三人一同来到禹州市区一娱乐场所玩乐,涉世未深的王某沉浸在和老同学相会的欢乐气氛中,那里知道自己正在一步步走向二人设下的陷阱。
三人玩耍后开车离开,途中王某欲下车时被张某死死拉住,不让打开车门,并搜走了她携带的手机,王某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极力哭喊,欲逃不能。随后二人强行将王某带到临颍县一宾馆内严加看管,开始联系买主,并殴打、威胁其不准逃跑。次日凌晨4时许,机智的王某趁二人熟睡之际逃脱。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正准备逃窜的包某和张某抓获。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包某、张某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妇女,其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系共同犯罪,遂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包某、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