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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苏亚男诉被告胡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1 08:56:16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胡冰

本院受理原告苏亚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1月15日9时在本院5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二十九

 

 

 

承办庭室:民三庭

承办人:胡俊生

联系方式:0374-8355677或185*****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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