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素敏诉武亚朋健康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11-05 11:04:22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武亚朋:
本院受理原告陈素敏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责任编辑:任璐璐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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