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徐保英、牛海平、李玉喜、秦志超、鄢陵乾艺花木有限公司、郑坤平、罗月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1-18 09:41:48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鄢陵乾艺花木有限公司、郑坤平、罗月英:
本院受理原告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徐保英、牛海平、李玉喜、秦志超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81民初49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禹州市人民法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任璐璐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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