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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儿子涉案被抓 母亲伙人“围警救人”

  发布时间:2010-03-08 15:31:49


得知儿子杨某涉嫌犯罪被抓获后,母亲苗某竟两次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致使杨某脱逃。32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一审判处苗某有期徒刑3年。
   杨某系禹州市花石乡西柳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于2009827日晚9时左右被禹州市公安局花石派出所民警抓获。民警将杨某控制在警车内。苗某得知消息后,立即纠集4人赶到现场拦截警车,对执行公务的民警拉拽撕扯、拳打脚踢,并强行将杨某从警车上拉下,致使杨某当场逃走。
   随后,花石派出所民警连夜追踪,又将杨某抓获,并带至禹州市看守所讯问。第二天4时许,趁民警开警车带着杨某返回花石派出所取材料之机,苗某等人再次围攻民警,致使杨某再次逃走,至今未能归案。
   苗某接连两次暴力阻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并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走,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苗某明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仍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公务活动,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判处苗某有期徒刑3年,并依法追究了其同伙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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