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连俊辉诉赵浩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5-15 12:10:42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赵浩杰:

    本院受理原告连俊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081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 年 五 月 十五 日

    承办庭室:民二庭

    电话:0374-8351096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523314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