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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冯纯真诉被告王聪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08:36:14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王聪伟:

本院受理原告冯纯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 三十一

 

 

承办部门: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管办

   编:461670

电话:185*****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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