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支行诉被告王木磊、孔园园、刘新民、王巧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10-29 09:33:25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巧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支行诉被告王木磊、孔园园、刘新民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豫1081民初2036号),于2019年10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支行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民二庭 康法官
联系电话:0374-8361297
责任编辑:任璐璐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
豫公网安备 4110810200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