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军凯诉赵自强、顾松杰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11-11 09:32:1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赵自强:
本院受理原告周军凯诉你及被告顾松杰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81民初375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Ο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联系方式禹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0374-8351092
责任编辑:任璐璐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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