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晓创诉李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10-09 10:45:5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博:
本院受理原告刘晓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1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 年 十 月 九 日
承办部门: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管办
邮 编:461670
电 话:8361770
责任编辑:任璐璐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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