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机廖某驾驶所有人为武某的重型半挂车,因操作不当,在火龙镇造成村民崔某、贾某等三人财产损失,经过交警事故认定,廖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崔某、贾某等人未通过正常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是私自将武某的重型半挂车长期扣留,给武某造成一定的停运损失。无奈之下,武某向禹州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车辆。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向扣留车辆的村民进行释法明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仍有部门村民在扣留车辆所在地集结并阻拦归还车辆。经过研究后,近日,禹州市法院出动精干力量,依法强制执行,将被扣车辆拖走,顺利归还武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