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新科诉李少奎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12-25 09:48:08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少奎:
本院受理的赵新科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081民初46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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