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诉冯洁离婚一案
发布时间:2019-12-26 17:36:04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冯洁:
本院受理原告姚振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2019)豫1081民初52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禹州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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