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领诉王进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1-16 15:34:5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进鹏:
本院受理原告王帅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4月3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若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特此公告
二Ο二Ο年一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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