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英、乔媛诉徐晓红、李新伟二人及李宏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2-10 12:28:0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徐晓红、李新伟:
本院受理原告李素英、乔媛诉你二人及李宏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4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 〇 二〇 年 二 月 十 日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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