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灵辉诉任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2-17 09:38:10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任国强:
本院受理原告陈灵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081民初6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 年 二 月 十七 日
承办法官:民一庭 郭法官
联系电话:0374-8351065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
豫公网安备 4110810200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