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赵继荣追偿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3-06 11:14:0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赵继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081民初63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 年 三 月 六 日

    承办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民二庭  康法官

    联系电话:0374-8361297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410135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