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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周宏波诉贾少迪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0-03-31 10:29:00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贾少迪:

    本院受理原告周宏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10时整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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