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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水军诉被告张彩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4-10 09:47:38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彩芹:

    本院受理原告李水军诉被告张彩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081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  年 四 月 十 日

    承办法庭:禹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庭

    邮    编:461670

    承办法官:崔丽霞

    电    话:0374—8351058   185*****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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