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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咱老百姓那真是太好了!”

——禹州市法院开展司法便民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0-06-23 15:47:03


  记者印象    20094月,禹州市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指示,结合本院实际,向社会公开承诺《2009年法院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从实行快捷立案到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设立“假日法庭”到开展巡回审判,从调判结合到调解为主,从大接访活动到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便民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方面和环节。

  “要从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高度,彻底解决老百姓的告状难、申诉难和执行难,实实在在的解决当事人的困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禹州市法院院长冯建民说。

   如今落实十件实事已有一年,本报记者近日专程走访了禹州市的社区、乡村,聆听群众讲述他们与法院“亲密接触”的故事,从百姓的笑声中听出了他们的心声:开展便民十件实事活动以来,如今法官对咱老百姓那真是老好了!立案、申诉、执行不再难,打官司快了、便了、省了。

  心声之一:  服务实在是太好了

  记者感言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是老百姓对一些机关“衙门”作风的尖锐批评,而如今,记者在禹州市法院立案庭看到,近600平方米的大厅布置得清新明亮、温馨舒适,立案工作区整齐划一、窗口功能一目了然;等候休息长椅、书写桌凳、文印服务、茶桶、纸、笔、老花镜,一应俱全。门口导诉员热情引导,厅内工作人员周到服务,使该院的服务精神更多的融入了法院的工作作风中,让当事人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

百姓故事    即使是非工作日,在法庭也能立案。这种服务,家住山东省济南市的刘新鸣夫妇就真真切切享受到了。他们连声赞叹说:“法院的服务实在是太好了!”

  今年52日,刘新鸣夫妇为讨一笔货款,不远千里来到禹州市无梁镇,当他们好不容易找到欠款的个体业主王某时,却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王某一句“没钱”便扔下他们出了门。眼看3万多元货款要打水漂,无可奈何的刘新鸣夫妇,抱住试试的态度来到禹州市法院古城法庭。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值班法官不但热情的接待了他们,还一边耐心的了解情况,指导他们书写诉状;一边立即联系王某,通知其到庭。不到一个小时,王某便匆匆忙忙赶来。看到刘新鸣夫妇要起诉,王某有些着急,见此情景,法官及时做王某的工作,最终使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刘新鸣夫妇赔礼道歉,并表示立即回家筹钱,当天还上欠款。

   当天下午,刘新鸣夫妇不仅拿到了全部欠款,而且乘坐当晚的汽车顺利返回家乡。离别时,夫妇二人一遍一遍不住的感谢,还特意要带上那份没有送出的诉状,说回去后一定要好好宣传宣传为他们提供便捷服务和真诚帮助的好法官!

  故事背后的故事    除了非工作日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上门立案……禹州市法院司法便民十件实事中共明确了九种立案方式,并在立案大厅和每个人民法庭的接待室里,设置“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事情?”“请您放心,我们一定帮您解决,然后我们通知您”等文明用语和“有本事你爱哪哪告去”,“墙上贴着呢,自己看,真烦人”等工作忌语各20句,提醒着法官将便民为民服务体现到每一个细节。

   为了将司法便民十件实事落到实处,该院还进一步完善当事人接待制度,设立导诉台,配备引导员,负责指导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做到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材料有人收,法官有人找,电话有人接。同时还特别强化诉前调解机制,对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立案前先行调解,并力争做到当天组织调解、当天达成协议、当天履行义务。一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85件,其中当日起诉当日立案4501件,电话预约立案78件,上门立案69件,法定期限内立案37件,诉前化解纠纷938件,彻底解决了立案难问题。

    “我们就是要以全新的诉讼服务,确保人民群众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花一分钱、少误一次工,在细节中发扬司法为民的光辉。”该院副院长徐水清介绍说。

  心声之二:  等来了一个久盼的好结果

 记者感言    信访工作是反映人民群众疾苦的“晴雨表”,只有心怀百姓,身近基层,直接倾听群众的诉说,才能知晓群众的急困,了解群众的心声。禹州市法院的做法好就好在院领导主动接待,让想见院长的群众都能见到院长。为此,他们采取定期集中接访和院长轮流值班接访相结合的方法,由院领导直接到信访工作的第一线,与群众面对面,担负起解决矛盾的第一责任,有承诺敢担当,纵是“些小吾曹州县吏”,对待群众也是“一枝一叶总关情”。

  百姓故事    20097月中旬的一次集中接访中, 院长冯建民接待了一位年近六旬的申诉人王中和老人,反映法院在没查清事实的情况下,错判其儿子重刑入狱。冯院长细心查看相关资料后,立即指示法官进行审查。

原来王中和老人的儿子王某,20034月因涉嫌参与黑社会团伙犯罪被提起公诉,经审理于同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被送往监狱服刑。多年后的一次探监中,他告诉父亲在法院认定的实事中,有一次犯罪活动自己没有参加,希望父亲替其申诉。承办法官经过认真审查发现,当时审理中确实存在程序瑕疵和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听取汇报后,冯院长当即指示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并指定刑事审判庭庭长担任审判长,组成新的合议庭,冒着炎热酷暑赶往数百里外的洛阳监狱,在那里公开开庭审理,并很快依法作出了判决。  

当王中和老人接到判决书时,惊喜地说:“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没想到冯院长亲自接待、亲自过问,让我和儿子等来了一个久盼的好结果。”事后,王中和老人亲自书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并用彩纸印刷数十份,专门送到省、市人大、政法委、法院和信访部门,感谢禹州市法院的好法官。

故事背后的故事   禹州市资源丰富、经济活跃、发展迅速,同时也滋生各种纠纷频繁发生,尤其信访案件持续在高位徘徊。为此,近年来,该院党组积极探索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新路子,要求法官脱下法袍,深入城市乡村、厂矿社区、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辩法析理,变被动处理信访为主动预防信访,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该院在坚持定期集中接访和参加市委、市政府接访的基础上,每天还确定一名院领导在院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院长、主管信访的副院长更是随时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院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由院长亲自包案,亲自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年多来,全院共接访367人次,涉及案件238件,及时化解226件,有12件正在解决之中,且均及时反馈了当事人,保证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真正得到解决,群众反映良好。

  心声之三: 案结后又成了好邻居

  记者感言   “一场官司三代仇”。多少年来,老百姓都把对簿公堂视为不解的冤仇,而刑事案件更是几代仇恨。为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怨恨,禹州市法院把和谐司法作为司法为民的实事之一,按照“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方针,对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案件,尽可能多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案件当事人、法院和社会“三赢”

百姓故事   被告人宋某和被害人张某都是禹州市朱阁乡农民,两家住宅相邻。200952日,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在相互厮打中,身强力壮的宋某用拳头将张某的右眼打成轻伤。案发后,宋某当即被刑事拘留。因担心自己的伤残得不到赔偿,日后再吃亏受欺负,张某病没有完全治好就开始上访,要求重判宋某,并提出了10万元赔偿要求。宋某的家人得知后也异常气愤,表示绝不会同张家善干罢休。

因双方矛盾积淀的时间长、积怨深,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很可能成为世仇,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承办法官一接到案件,便把民事赔偿部分调解结案作为首选方式。他们一方面做被告人宋某及家属的工作,促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另一方面利用张某与其代理人、村民调委员便于沟通的优势,争取他们的支持一起作调解工作;同时,会同乡村干部和土地部门,厘清了他们的宅基纠纷。经过多次努力,终于使宋某与张某达成协议,由宋某的亲属代其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费用45000元,张某对宋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要求法院从轻惩处。

考虑到被告人宋某已对被害人作了全部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及家属谅解,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被害人也表示满意,两人当庭握手言和。

近日记者见到张某、宋某时,两家正好同在门口的树荫下吃午饭,谈及一年前那场纠纷,张某深有感触的说:“没想到法官那么尽心调解,案件结了,这不两家又成了好邻居。”

  故事背后的故事    为把和谐司法的承诺落到实处,去年,禹州市法院以法院系统开展的“调解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探索出了“院内四步走,院外两条路”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使各类纠纷得以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把矛盾化解在法院,把和谐奉献给了社会。

“院内四步走”,是立案受理时、审理过程中、自动履行期、申请执行后,分别由立案法官、承办法官、执行法官及庭长、院长逐步实施全程调解。“院外两条路”,则是通过聘请100名社会特邀调解员,在基层村镇人民调解组织和行政执法部门设置202个诉讼联络点,形成全社会参与化解矛盾的合力,尽可能使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

细致周密的调解工作,不仅在和风细雨中化解了当事人的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弥合了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分歧,进而达到人和。去年4月份以来,该院共调解结案1861件,撤诉结案1022件,调撤率达82.7%。其中,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撤率更是高达99%,履行率达100%

  心声之四:  这么难的案件也执结了

  记者感言    多年来,“执行难”问题一直长期困扰着法院工作,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反映最强烈、意见最集中之所在。如何破解这一问题,让当事人胜诉后手里拿到的判决书,不在成为“法律白条”,不在是一种新的期盼,这是许多法官,尤其是执行法官一直努力的目标。对此,禹州市法院立足现实,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式和执行手段,使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得以顺利执结,在缓解执行难的同时,使该院审执工作逐步实现了良性循环。

  百姓故事   20035月,禹州市某汽车配件公司诉被告河北省保定某机床制造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提供的机器设备不合格,被法院判决退还原告29万元购货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机床制造厂先是更改厂名,将银行账号更名隐匿,又将各种设备对外抵押,执行干警曾三次前往保定均无果而返,六年间执行工作一直陷于中止状态。

为使该案能顺利执结,去年716日,禹州市法院执行干警第四次前往保定,一住就是7天。期间,他们先是凌晨起床,在被执行人机床制造厂门口蹲点,将厂领导乘坐的轿车逐一登记,然后到公安交警部门一一查证落实;发现车主均为个人后,又通过工商部门查找到该厂变更厂名的相关资料,顶着炎炎烈日跑遍了保定市23家银行和分理处,逐一查询,终于在一家储蓄所查到该厂更名后的帐户,并冻结了29万元存款。在此基础上,执行干警再次主动同厂领导联系,劝其依法履行判决义务,最终使厂领导认识到了错误,将欠款直接划拨到法院执行账户。

事后,禹州某汽车配件公司的干部职工敲锣打鼓给法院送来锦旗致谢。曾多次参与讨要这笔帐的公司副经理拉住执行法官的手,情不自禁的说:“真是没想到啊,这么难的案件你们都执结了!”

  故事背后的故事    去年,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后,该院经过多方努力,建成由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社会联动执行机制,使执行工作变以前的法院单兵作战,为全社会参加的协同作战,从而为做好执行工作汇集了强大的社会力量。在此基础上,他们通过媒体曝光、悬赏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执行会战等措施,一案一策,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的办法,用足、用活、用好法律政策,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该拘留的拘留,该查封扣押的查封扣押,该搜查的搜查,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暴力抗拒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不仅使以前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全部如期执结,还促进了新立案件的正常执结。

一年多来,该院共执结案件1051件,标的额达6860万多元,执结率95.7%,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

  心声之五:  没有钱也照样打得起官司

  记者感言    打官司难,困难群体打官司更是难上加难,他们中或是没钱请不起律师,或是生活本来就困难,遭遇侵权或犯罪,更是“雪上加霜”。严格地说,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与法院没有直接关系,法院解决起来也面临着经费短缺等客观困难。但是,作为人民的法院,再难也不能让经济困难阻塞了涉诉困难群众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道路,禹州市法院竭尽全力扩大救助面、增大救助力度,正是全国法院努力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一个缩影。

  百姓故事    2009111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韩城办事处某村村民王强,出院当日便在家人的背扶下来到禹州市法院。原来三个月前,一场交通事故轧碎了他的左腿,肇事车主见状报警后丢下车辆逃逸。住院多日,不仅花完家中的全部积蓄,就连生活都成了问题。手中没有一分钱能否打成这场官司,出院后来不及回家,他便带着疑问来到了法院。

   立案法官耐心听完他的叙述,并审查村、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后,及时将情况向庭、院领导分别进行了汇报,院里当即决定缓收全部诉讼费1万余元。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审查了解,肇事货车分别投有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险,遂通过肇事车主的亲属联系到车主,向其讲明相关法律法规和利害关系,使其按时到庭,会同原告、保险公司一起进行调解,很快达成了赔偿36万余元的调解协议。

拿到赔偿款并安装上假肢的王强逢人便说,“如今的法官对咱老百姓真是太好了,没有一分钱也照样打得起,打得赢官司!”

  故事背后的故事    落实司法救助措施,是禹州市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项实事之一,目的是对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农民工以及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当事人,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司法救助条件,就准予缓交、减交或全部免交诉讼费,确保老百姓没钱也能打得起官司。据统计,2009年以来,禹州市法院共对463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给予了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27.9万余元,确保不使一名老百姓因没钱而被拒之法院门外。

   对于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禹州市法院还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所在企业或社区联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仅2009年,该院就为涉诉困难群众争取到救助资金42万多元,帮助29个家庭和个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

  “人民法官为人民,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实事活动的开展,不仅坚定了全院干警司法为民的信念,也让辖区群众感受到了真真切切的司法关怀。我们要以全省开展的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将十件实事建成全院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时刻看到法院公正高效的司法,感受到法官文明周到的服务。”结束本次采访时,禹州市法院党组副书记李海运同志对记者说。

 

 

责任编辑:时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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