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红杰诉任战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4-15 11:42:57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任战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红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火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四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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