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原告禹州市银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任军峰、连红叶典当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4-24 16:18:1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任军峰、连红叶:

    本院受理原告禹州市银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13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璐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409978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