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禹州市银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任军峰、连红叶典当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4-24 16:18:1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任军峰、连红叶:
本院受理原告禹州市银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13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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