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元的工钱要回来了,社会法庭效率真高!” 6月20日,来自河南、四川、江苏、云南、湖北等五个省份的30位农民工代表赵某、李某专门从豫西灵宝市赶到禹州市方山镇社会法庭送来感谢信。
2009年10月,赵某、李某等30名农民工来到方山镇某煤矿承包工程。今年2月工程结束,因该矿未能如期支付施工款16万元,赵某等人多次找包工头吴某讨要工资,但吴某或以矿上未付工钱为由推诿,或者避而不见。无奈之下,赵某等农民工于4月22日来到方山镇社会法庭求助。
30人一下子涌进社会法庭,值班的社会法官王自召、魏朝阳十分重视,赶快招呼民工兄弟坐下,让他们慢慢说清案件由来。因民工多用方言难以交流,社会法官征得他们同意后选出会讲普通话的赵某、李某等人为代表来说明案情。
案件涉及五省外地民工的切身利益,加上正值返乡夏收关键时期,民工索要工钱心情迫切,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容易激化矛盾,负责此案的社会法官一边积极安抚民工情绪,一边联系包工头吴某。但来自福建的包工头吴某表示自己也有苦衷。为保证纠纷顺利调解,社会法官不厌其烦做吴某的工作,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又建议民工多理解包工头的难处,给其适当宽限期。
经过7天10余次的调处,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吴某先支付民工2万元工资,以维持民工正常生活,下余款在三天内通过向矿方追偿或自己筹借一次性清偿完毕。
签订协议后的吴某积极行动,先让家人筹借8万元寄至禹州,又多次和矿方协商,终于把下余的6万拿到手,在协议内的第二天,吴某把14万元现金送到了社会法官手中,由其转交给民工兄弟。案件至此圆满结束,回家后的民工兄弟难抑心中感谢之情,这才出现了文头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