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英、乔媛诉徐晓红、李新伟及李宏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5-09 17:42:10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徐晓红、李新伟:
本院受理原告李素英、乔媛诉你二人及李宏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081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〇 年 五 月 九 日
电话:0374-8351096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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