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钦诉程远魁、董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5-19 18:40:55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程远魁、董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杨国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承办法院及承办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付 攀
联系电话:0374-8351998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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