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剑英诉被告张晓慧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0-05-21 16:09:5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晓慧:
本院受理原告王剑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 年 五 月 二十一 日
承办部门: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管办
邮 编:461670
电 话:8361770
责任编辑:璐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
豫公网安备 4110810200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