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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抢又盗疯狂作案 同案六犯均被重判

  发布时间:2009-04-27 16:27:47


近日,禹州市法院依法审结了张某、卢某等六人抢劫、抢夺、盗窃团伙案件。被告人张某、卢某、杨某、祁某、张某、韩某因犯抢劫、抢夺、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四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18000元至5000元的罚金。同时,判令张某、杨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某医疗、误工等费用6655.36元。

张某、卢某等六人是禹州市神后镇、方岗乡的小青年,平日无事,整天东西乱逛,无所事事之余,便想发点外财打发生活。200610月至20077月,六人预谋后结伙先后在禹州市神后镇、火龙镇火山赵村实施抢劫两次,劫得现金430元,并致受害人赵某T12椎体爆裂性骨折,已构成轻伤;在禹州市神后镇“小博士童装店”、神后镇西大街办事处、神后镇东高村等地结伙盗窃九次,盗窃手机、电脑、香烟等物品价值26000多元;在神后镇菜市场附近结伙抢夺两次,抢得现金720元及长虹、天阔手机各一部。疯狂作案后,张某、卢某等人将赃款、赃物尽数挥霍。

禹州市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多次抢劫、抢夺、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已分别构成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严惩,遂结合六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具体犯罪情节,依法对六被告人从重判处刑罚。

责任编辑:时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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