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禹州法院开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0-08-03 15:23:26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及来禹投资企业的各类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我院于2010730下午召开“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会议。会议由刘雷英院长主持,并由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庭等业务庭和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宣教科等综合部门参加。

在会上,宣读了许昌中院及我院关于此次专项活动的文件及实施方案,最后刘雷英副院长对会议作出以下部署:1、逐案排查梳理、及时摸清底数,要求各业务庭对各类涉及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摸清底数,分别建立台账,列明案件性质、案由、案件所处阶段等信息,逐案研究,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办结。2、加大案件审理和执行力度,依法及时妥善保护外来企业合法权益。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3、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创设优质司法环境。要求各相关业务庭、室定期走访来禹投资企业,及时了解其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法律宣传和指导,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4、要求各单位务必于本月5日上午十二点前将走访情况、相关案件的调查情况及相关台帐交到民二庭。

为确保该专项活动的有效实施,我院设立专门的活动办公室,成立了领导组,刘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对此活动加强督导,确保活动实效。为进一步优化禹州投资环境,促进禹州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平安禹州、诚信禹州、繁荣禹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时天保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406360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