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河南璞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李占欣追偿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7-07 16:31:32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占欣: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璞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0月12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〇 年 七 月 七 日

    承办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民一庭  靳炳奎

    电话:0374-8351092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409546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